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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

接納

人不接受神是真實存在,便是活在虛謊中,無法知道真理,也無法真實面對與接納自己的本相。

人遠離了生命的根源(神),就陷入失喪、迷惘,找不到自己的定位與價值。接納自己與別人,變成是很困難的事。

因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受造是多麼獨特與美好,遇自己和別人不同之處,便陷入不安。
不能安然接納自己一切所有,不是嫌棄自己,就是驕傲自恃與人爭競。處處尋找自我的肯定與價值。

連自己都不能接納,如何接納別,更無法切實相愛。倒是滿了要求與挑剔,對越親近的人,就更是原形畢露,醜態百出。

拒絕神,就等於拒絕自己與別人,萬物陷入爭競、不安、敵對不和諧的緊張關係中。
人接納神,才能接納自己與外在一切,萬物在基督的愛與接納裡,才有真正的和諧。

然而人怎麼接納神呢?

接納:  就是接受且納入成為自己的。
人需要接受神一切所是,成為自己的,與神完全合一,才能活出生命真實的意義與價值(彰顯神榮耀形像,活出神尊貴的生命)。

人有神的兒子,才有生命。人從心裡接受神的話(神的話即神的道,成了肉身即是耶穌基督,神的兒子)才能擁有神生命,也才能活出神自己。

『 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.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 約翰一書 5:12』

所以神說要吃祂的肉,喝祂的血。即是要接受祂的話成為自己的生命,才能得著神生命(永生一因祂是自有永有的神)。

『 耶穌說、我就是生命的糧.到我這裡來的、必定不餓.信我的、永遠不渴。 約翰福音 6:35』

『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、叫人喫了就不死。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.人若喫這糧、就必永遠活著.我所要賜的糧、就是我的肉、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。 約翰福音 6:50 ~ 6:51』

『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.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我的肉真是可喫的、我的血真是可喝的。喫我肉喝我血的人、常在我裡面、我也常在他裡面。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、我又因父活著、照樣、喫我肉的人、也要因我活著。 約翰福音 6:54 ~ 6:57』

『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、肉體是無益的.我對你們所說的話、就是靈、就是生命。 約翰福音 6:63』

『 西門彼得回答說、主阿、你有永生之道、我們還歸從誰呢。 約翰福音 6:68』

你接受神的話,真認識神對你生命的珍惜、喜悦、愛憐與眷顧(無條件且堅定不移的愛),才能安然放心接納神一切作為。知道什麼是真,什麼是愛,什麼是美。

人接納了神,認識神對萬物的愛,才能真正接納自己與祂所造的一切,知道自己的生命的寶貴。有主的心與眼光,才能珍愛神所造的萬物。(萬物合一在愛裡)

萬有是藉祂造的,都屬祂自己,所以神說接納一個小弟兄,就是接納他,就是做在祂身上。彼此接納,就是榮耀祂。

『 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、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、使榮耀歸與 神。 羅馬書 15:7』

『要照所安排的、在日期滿足的時候、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、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。 以弗所書1:10』

『王要回答說、我實在告訴你們、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、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 馬太福音25:40』

人接納了神,有了愛的根基,才有能力彼此切實相愛。
祂是一切的根源。人有祂才有一切。

『我是阿拉法、我是俄梅戛、我是首先的、我是末後的、我是初、我是終。 啟示錄22:13』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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