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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

饒恕的根基

人憑自己是很難饒恕別人的,特別是受過無法彌補的傷害。人心靈受了傷,沒有医治,其思想情感就易陷入扭曲。就像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繩。明明只是繩子,卻會看成是蛇,且心生害怕。無法安然與人有真實合宜的互動。別人一句無心之話,在受傷人的耳中,可能就聽成不同的意思。造成人和人之間,更大的隔閡。給惡者廣大的空間,挑撥離間,製造紛爭與仇恨。

神是愛,神造人,渴望人認識祂的愛,進而彼此切實相愛,合一在幸福平安與喜樂中,享受祂長闊高深、豐盛的恩典與生命。
然而因著人不信靠真神,各人都深陷在自我中心的罪中,站在自我的立場與角度說話行事,便無法體諒與接納別人真實不同的景況。造成傷害,在所難免。

所以人很需要被饒恕與饒恕人,讓彼此都有重新爬起來的機會。
在愛中彼此真誠接納與饒恕,就能使生命成長更新。

我曾直接問神,我憑什麼要去饒恕別人?是對方傷害了我。對我來說,是公平的。
然而神卻告訴了我前面的真理。每人都深陷自我中心(罪中),都會有傷人的罪行,都需要被饒恕、接納、包容與忍耐。

當然最重要是信靠主,交託己且捨己,才能行善、行公義。否則行為背後有不良的私慾,再怎麼包裝,都是污穢不潔。無法真實於人有益,也無法真實造就人。

人要饒恕別人的根基是:  
主先饒恕了我的一切過犯,且接受了最不公平的事(就是祂本無罪,不但不定我罪,還替我接受了罪的刑罰,付上血的代價,好叫我成為聖潔、公義,能站立在父神前,蒙悦納。)

神親自做了饒恕人的榜樣,要我們真實接受祂的愛,不再定罪控告自己與別人(活在爭競比較的罪惡中)。活在彼此接納的愛中。
每個人都是該死的,該向自己死,該向神活起來。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。萬物都將合一在基督的愛裡,生生不息。愛是永不止息,也是永生。你得著了嗎?





『不是我們愛 神、乃是 神愛我們、差他的兒子、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、這就是愛了。 約翰一書4:10』

『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、是本乎 神、 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、救贖. 哥林多前書1:30』

『並且他替眾人死、是叫那些活著的人、不再為自己活、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。 哥林多後書5:15』

『 他替我們死、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、都與他同活。 帖撒羅尼迦前書 5:10』






『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、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、使榮耀歸與 神。 羅馬書15:7』

『並要以恩慈相待、存憐憫的心、彼此饒恕、正如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。 以弗所書4:32』

『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、總要彼此包容、彼此饒恕.主怎樣饒恕了你們、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 歌羅西書3:13』

『愛惜自己生命的、就失喪生命.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、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 約翰福音12:25』

『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.惟有 神的恩賜、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、乃是永生。 羅馬書6:23』

『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、作了 神的奴僕、就有成聖的果子、那結局就是永生。 羅馬書6:22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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