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受限於自我的經驗與角度,常常有許多盲點,所以人貴自知。
前陣子,曾有機會和三歲多小姪兒互動。他吃完中餐,很乖很主動自己去刷牙,刷好了,好高興跑來給我看。看了,我心裡驚叫,因看到他的臉頰,沾滿了巧克力。 然而,他卻不知道。
我冷靜地,請他再回洗臉台去照鏡子。結果,他一看到自己的臉,根本不用我講,就主動馬上把臉洗乾淨。他好高興,我也很快樂。
我想,若當時我一看到,便馬上吩咐他去洗臉,他一定莫明其妙,也不見得願意配合。
今天,我為一個人問神:為何他總不肯改?
神卻使我回想起這事,並告訴我:因為他自己沒看見。
然而,人內心的盲點如何能看見呢?
人在黑暗中,是看不見也看不清楚的。人要有光,才得看見,也才能改變。
所以,人要改變的關鍵:
首先是能看見,再來就是自己的選擇,願不願意改變。
前者需要內心被光照,這需要神的憐憫與恩典。
後者則是自己肯接受並願付代價改變否?
二者都具備,人內在的生命就可不斷更新變化而成長。
人接受生命之光後,這光就會引導人行在光明中,且越照越明直到日午。
至終這光要永居心中,成為心中永不落下的太陽,人將全身光明,不但永不失迷更要永遠發出公義的光輝,像太陽一樣。
這光就是耶穌基督,你若真接受祂並跟隨祂,生命必要產生奇妙的變化,且得著永生的盼望。
願你真來經歷這恩典,得著真福樂!
『耶穌說、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.若不藉著我、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 約翰福音14:6』
『 生命在他裡頭.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 約翰福音 1:4』
『耶穌又對眾人說、我是世界的光.跟從我的、就不在黑暗裡走、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 約翰福音8:12』
『但義人的路、好像黎明的光、越照越明、直到日午。 箴言4:18』
『 興起發光.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、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.看哪、黑暗遮蓋大地、幽暗遮蓋萬民.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、他的榮耀要現在你身上. 以賽亞書 60:1 ~ 60:2』
『 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、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.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、你 神要為你的榮耀. 以賽亞書 60:19』
『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、要發出光來、像太陽一樣。有耳可聽的、就應當聽。 馬太福音13:43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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